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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以及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这一主题,认真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通过大规模的宣传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乡镇、村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基层干部依法依规保护资源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大局观念,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宣传教育培训对象

全省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负责人;各行政村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宣传教育培训以国土资源部编印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汇编》和《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主要围绕三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培训:

(一)重点宣讲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以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国土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尤其是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大意义,明确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职责,强化基层干部群众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

(二)重点介绍和普及与基层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国情、省情、市情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基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广大基层干部依法依规处理与国土资源相关的各项工作的能力,切实保护好耕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维护好国家利益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重点讲述经常发生在基层的各种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认清其危害,不断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的意识,使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成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由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国土资源、教育、司法、广播电影电视等6部门共同负责,集中培训一年时间,主要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培训中心等培训基地,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培训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明确任务

县市区、乡镇领导干部和村级干部的培训分别由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国土资源等部门配合进行。各部门的主要任务是:

1、组织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培训班次的安排和培训对象的选调工作;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纳入各地的“十一五”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发有关教学课件,多形式、多途径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2、宣传部门要做好“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宣传工作,要把这次活动的宣传纳入学习贯彻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宣传之中,纳入珍惜资源、保护环境、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和富民强省的宣传之中;组织各级新闻单位加强与国土资源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报道活动情况,综合运用报刊、新闻网站等多种形式,开辟专题、专栏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形成保护国土资源的宣传声势。

3、国土资源部门在组织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教育培训活动的日常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制定集中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组建市级“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对师资骨干进行培训;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基层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4、教育部门要按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组织相关高校向国土资源部门推荐师资人员,在教育报刊、教育电视台、教育新闻网站等媒体配合搞好宣传工作。

5、司法部门要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列入“五五”普法规划和全民法律宣传教育重要日程,并抓好检查落实;动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人员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调处土地、矿产资源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提供法制保障;组织开展基层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活动。

6、广播电影电视部门要按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策划宣传方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发挥广播、电视等传媒作用,在法制节目、专题节目、新闻节目等栏目,采取多种形式、从多种角度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二)部署启动

各级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组建省级“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并组织培训,依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汇编》、《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和我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政策等地方性法规,结合实际,编写辅助讲义。全省将适时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和启动全省“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三)开展培训

培训活动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

1、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从今年开始,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培训任务纳入各地“十一五”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培训规划,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办的各类主体班要调整培训方案,增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内容。

2、专题培训。今年各级要安排一定的时间,采取专题研讨、集中办班的形式,分别对县市区、乡镇主要领导和村级干部分期分批进行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全省计划举办3期县市区领导专题研讨班,培训内容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汇编》为基本教材,以课堂教育为主,采取专题讲座、案例教学和研讨交流等方式进行,每期培训时间3天。乡镇、村级干部的培训以《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和辅助讲义为基本内容,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办班批次、每期培训规模由各地根据培训对象数量自行确定。

3、巡回宣讲。省级“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分赴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在广大干部中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宣讲活动,根据活动进展情况邀请中央“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来湘宣讲指导。

4、以会代训。各级结合召开国土资源工作相关会议,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

(四)总结验收

各市(州)在11月底前、全省在12月中旬前,逐级完成“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检查验收工作,上报总结报告,进行表彰。

    五、保障措施

()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将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作为全面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治本之策予以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纳入全省“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切实加强领导,搞好统筹安排,坚持常抓不懈。省成立由省领导任组长,由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领导小组,各部门指定一名处级领导同志为联络员,在国土资源厅设立“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负责全省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及办公室成员人员名单见附件)。各地也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级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要精选师资骨干,定好专题,选好案例,编好教案,搞好试讲;要科学合理安排专题培训时间,确保全员培训;要严密组织,从严治学,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县级领导干部的培训以基本掌握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主,乡镇、村级干部的培训重点是了解和掌握基层干部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知应会内容。讲授内容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好记管用,切忌过于专业、抽象空洞;要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确保取得实效。

(三)通力协调配合。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培训机构做好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内容的调整、培训对象的选调、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估等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强化督促指导。省、市州 “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对各地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落实到位、培训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推广经验;对工作落实不力、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组织补训。

    (五)搞好宣传报道。各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要主动协调当地主流媒体,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氛围;编印活动《简报》,推介各地开展活动的做法,交流经验。要把培训内容和基层干部群众关心的国土资源热点、难点、重点问题,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湖南红网、教育频道和远程教育网站等传播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活动的广泛深入持久开展。

   (五)保障经费投入。各级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经费自行解决。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协调本级财政部门搞好经费保障,设立专项经费,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障活动顺利进行。严禁向受训对象收取培训费用。

各地“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培训计划以及活动进展情况,要及时报省“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

 

    附件:湖南省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湖南省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

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长:徐宪平    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石华清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三新    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邓群策    省委基层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员:周      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刘宗林   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陈湘生    省教育厅副厅长

              省司法厅副厅长 

        吕焕斌    省广电局副局长兼省经视台台长

二、省委、省政府六部门联络员

        胡绪阳   省委组织部组织指导处副处长

        龚定名   省委宣传部宣教处副处长

曾力勤    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

        陈壮志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       

          瑛   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处长

              省广电局监听监看中心副主任

三、办公室

         任:刘宗林  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副主任:郭秀宏  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组长

         员:张    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处长

               金勇章  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

                   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彭晓玉  省国土资源厅财务处处长

               陈俊杰  省国土资源厅科技外事宣传处处长

               梁祖海  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处长

                   国土资源报驻湖南记者站站长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委干部

      联系人:梁祖海      邹国清

      联系电话:0731-5991258

          真:0731-5991173

      E-mail:   hngtrsc408@yea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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